解決方案
集郵在1870至1890年代蓬勃發展,全國各地的拍賣會數量倍增,但認真的買家散居全國,拍賣室卻設在紐約。經銷商早已開始免收代為代表缺席投標者的舊有10%費用(布朗自己1878年的目錄是首例),然而其下的付款規則仍是第一價格制:你在投標單上寫多少,得標就付多少。
理論上乾淨俐落的解決辦法早已存在,且人盡皆知:現場的升價拍賣,出價在你最後一位對手退出時立即停止,因此得標者永遠只付比次高價高出一小檔的價格,絕不會付到自己設定的上限。但現場拍賣要求各方實際即時往返競價,而一封裝在信封裡送達一次的密封投標無法做到這一點。無論經銷商在目錄中寫下什麼規則,都必須在紙上模擬現場拍賣的停止反射,而沒有現場往來可供模擬。
達成了什麼
以次高報價加一檔為郵寄投標定價,而非得標者自己的出價,因此誠實投標成為優勢策略,收益也朝真實價值上升。
為何有效
投標者不再害怕出價過高,因此會揭露真實上限。
誠實出價使收益朝真實價值上升,而非保守猜測。
此規則無需現場互動即可運作,使遠端參與成為可能。
對規則的信任至關重要;缺乏信任,投標者又會壓低出價。
可應用之處
在密封投標拍賣中,以次高投標價為得標者定價,以鼓勵誠實申報上限,並公布一個完整算例以建立信任。
後續發展
投標者如今可以寫下真實上限而毫無損失——出價高永遠不會比次佳報價多花超過幾分錢,因此布朗能在沒有任何投標者需要親自到場或討價還價的情況下,取得接近拍品真實價值的價格。此機制在接下來三十年間傳遍郵購郵票交易(B.L. Voorhees自1906年起、Western Stamp Co.與Toledo Stamp Co.自1907年起、Henry Wendt自1920年起),到了1930年代,它已成為郵票郵售的多數規則,且被視為理所當然,經銷商甚至懶得再解釋。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 Vickrey Auctions in Practice: From Nineteenth-Century Philately to Twenty-First-Century E-Commerce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American Economic Association) · doi.org
- A Survey of Auction Theory (citing Lucking-Reiley's stamp-auction histor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 Journal of Economic Surveys · assets.press.princeton.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