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方案
1979年,私營企業在中國並無合法地位:憲法與所有登記機關只承認國營企業和集體企業,在這些類別之外為個人利潤經營,可能被以「投機倒把」罪名起訴。溫州蒼南縣早已有數千家家庭作坊悄悄生產和銷售商品——鈕扣、文具、低壓電器零件——它們以私人資本運作,沒有集體架構可供遮掩,可見、持續增長,且完全遊走於法律之外。
對於一家需要立即採購原料、銷售產品並借入營運資金的作坊而言,等待法律創設「私營企業」類別並非可行選項。登記機關真正會蓋章核准的企業類型,都是為國家或集體所有制而設,與這些作坊實際的融資或控制方式毫無關係。
達成了什麼
向一個真實的集體機構付費,取得以其執照經營的權利,在合法的集體表面之下保留私人所有權與控制權。
為何奏效
集體執照是真實、可登記的身分,因此能通過官方審查。
私人控制不留在帳面上,監管者只看得到法律表面。
這個辦法成本低廉且可複製,因此溫州有數千家企業仿效。
它一直奏效,直到監管者開始實質審查而非只看形式——而他們很少這麼做。
可借鑑之處
當法律沒有你所屬的實體類型時,租用最接近的合法外殼,而不是等待法律改變。
後續發展
根據一種說法,到1985年,溫州地區約有47,000家登記為國家或集體機構的企業,實際上是以私人身分運作的前台;另一項1988年針對溫州的全國示範調查則統計出約45,000家以集體名義運作的私人所有制企業,而同年中國才剛開始在法律上允許的、直接登記為私營企業的僅有10家。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 Does the Colour of the Cat Matter? The Red Hat Strategy in China's Private Enterprises Management and Organization Review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 cambridge.org
- Farewell, Red Hats Economic Observer · eeo.com.cn
- 首批私营企业主的苦乐年华 温州模式成时代缩影 中国新闻网 (China News Service) · china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