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易受乾旱影響的墨累—達令盆地,取水權傳統上是作為土地的附屬權利而核發的——擁有某塊土地的人就持有與該土地綁定的水權,兩者無法分離。

直覺式的解決辦法屬於供給面——興建更多水壩與管線——但這追不上這片固定大陸的降雨量;或者在缺水期間由政府命令進行行政配給,這等於用官僚對誰的需求最迫切的猜測,取代水資源實際價值原本會發出的價格訊號。南澳的立法機關採取了不同的途徑:不再把水視為土地所有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是讓水成為自身的財產,可以按其自身條件交易。

將水權許可與土地所有權分離,另行登記,使水可以獨立交易,並流向其最佳用途。

分開登記讓水可以在不出售土地的情況下出售,消除了交易的障礙。

乾旱期間,低價值與高價值用途之間的價差擴大,使交易最為有利。

市場價格訊號取代了官僚對誰的需求最迫切的猜測。

環保買家可以購買水權,保護河流流量。

當稀缺資源被捆綁在一項並不需要它的資產上時,將其拆分為自身可交易的權利,讓它流向最看重它的人。

整個盆地發展出可交易的水市場;到了2010年代,政府已為環境流量買下約20%的盆地水權。這項改革成為後來2004年《國家水資源倡議》與2007年《聯邦水法》在全國推廣的藍圖,而澳洲的水權市場如今被經合組織與世界銀行譽為全球最發達的範例之一,展示了如何將自然資源權利與土地所有權分離,讓市場來配置稀缺資源。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1. Right to take and use water South Australian Department for Environment and Water · environment.sa.gov.au
  2. Australian Government water purchasing in the Murray–Darling Basin Australian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Climate Change, Energy, the Environment and Water · dcceew.gov.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