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方案
一項大蕭條時期的聯邦法規——Q條例(自1933年起依法要求)——限制了銀行及其他存款機構可就儲蓄存款支付的利息,約為5%,以防範失控的存款利率競爭,該競爭曾導致銀行大規模倒閉。到了1969年,通膨已達約5%,因此普通家庭和公司存放在儲蓄帳戶中的錢實際上賺不到任何實質報酬。
1970年,財務顧問Bruce R. Bent與Henry B. R. Brown看到了其中的套利機會。他們並未向監管機構或國會請願要求提高存款利率上限,而是創立了一支共同基金——儲備基金——匯集眾多儲蓄者的資金,僅投資於那些極短期的市場利率工具,可隨時贖回,且結構設計使其價格穩定維持在每股約1美元。由於貨幣市場共同基金並非銀行存款,其營運者也不是存款機構,規範銀行存款的利率上限根本不適用於它。
達成了什麼
重新分類了產品:將市場利率證券包裝成一支行為如同儲蓄帳戶的共同基金,因此存款上限從未適用。
為何奏效
該上限適用於存款機構的「存款」,而非共同基金,因此該基金在法律上不受其管轄。
匯集小額資金讓儲蓄者得以接觸到最低投資門檻為10,000美元的市場利率工具,而這些工具個人原本負擔不起。
每日贖回與穩定的1美元股價提供了類銀行的流動性,使該基金成為儲蓄帳戶的直接替代品。
儲蓄者蜂擁而至,證明了該基金的價值,並促使監管機構最終放寬存款利率管制。
可借鑑之處
當某項規則對你所屬的類別設下上限時,透過該規則不管轄的類別來提供相同的功能,而不是與規則對抗。
後續發展
第一支貨幣市場基金催生了一個數兆美元的產業,協助廢除了該上限法律,並為小額儲蓄者提供了具流動性的市場利率收益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 Money Market Mutual Funds Federal Reserve History (Federal Reserve System) · federalreservehistory.org
- Henry Brown, helped launch money market fund industry The Boston Globe · archive.bost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