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都議定書設定具約束力的目標後,歐盟面臨要在25個國家、數千座工廠之間分配減排量的難題。若對每座工廠採行命令與控制式的配額,將使低效率的現狀被凍結。2005年,歐盟推出全球第一個國際排放交易體系,涵蓋發電業者與能源密集型產業的二氧化碳排放。

第一階段(2005–2007年)明確定位為「從實作中學習」:上限依估計排放量由各國自行設定,幾乎所有配額都免費發放,罰則僅為每噸40歐元。成員國超額分配——配額超過實際排放量,2007年價格崩跌至零。以任何市場標準衡量,這個試辦計畫都失敗了。

但這個試辦計畫建立了監測、報告與查證的基礎設施,更關鍵的是,建立了真實的排放數據。第二階段以經查證的數字為依據,將上限削減至比2005年低約6.5%;第三階段(2013年)則以單一的歐盟全境上限取代各國上限,並將拍賣設為預設做法。交易量從2005年的3.21億個配額成長到2012年的79億個(價值560億歐元)——占全球碳市場的84%。

為總量設下上限、拍賣許可,並讓市場自行找出減排方式

總量上限保證了環境成果;交易則將達成目標的成本降到最低

第一階段的免費分配讓產業界接受了一個全新的市場

試辦計畫的失敗產生了嚴謹上限所需的經查證數據

改用拍賣終結了免費許可帶來的意外利潤

若能將第一階段視為建立衡量工具,即使數據尚不完美,也能先啟動市場機制:試辦計畫真正的產出,是讓嚴謹上限得以實現的經查證排放數據。

歐盟排放交易體系目前進入第四階段(2021–2030年),涵蓋歐盟約40%的排放量,包括航空業,並以市場穩定儲備機制管理過剩配額。碳價從2007年的近乎零上升到2020年代創紀錄的水準,該體系也成為從中國到加州各地碳市場的範本。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1. Development of EU ETS (2005-2020) European Commission, Climate Action · climate.ec.europa.eu
  2. EU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 (EU ETS) European Commission, Climate Action · climate.ec.europa.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