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代,美國雜貨商面臨一個收銀機無法解決的獲利難題:結帳隊伍以打字速度前進,盤點存貨則得靠人工逐架清點。克羅格(Kroger)1966年的小冊子以一個公開呼籲作結——「光學掃描器能否讀取價格並算出總額?」RCA率先回應,以1952年的同心圓標靶專利為基礎;到1972年7月,其自動化結帳台已在辛辛那提一家克羅格門市上線。但一套系統只在一個連鎖體系內運作,對一個擁有數千家門市、數十萬種產品的產業毫無價值:條碼必須先成為通用標準,這一切才說得通。

於是雜貨業成立了「通用產品識別碼臨時委員會」,為所有雜貨挑選單一符號。委員會在評判候選方案之前先設下限制條件:須能容納於1.5平方英寸之內、能以既有標籤技術印製、能從任何方向高速讀取、未偵測到的錯誤須低於兩萬分之一。RCA力推其已驗證的系統。IBM較晚加入,且尚無產品,工程師喬治·勞雷爾(George Laurer)於是依規格打造出長方形條碼。1973年3月30日,經麻省理工學院評估後,委員會選擇了勞雷爾的設計:長條能承受印刷時的油墨塗抹;圓形則不行。

1974年6月26日上午8點01分,在俄亥俄州特洛伊市的一家Marsh超市,收銀員莎倫·布坎南(Sharon Buchanan)掃描了一包10片裝的箭牌Juicy Fruit口香糖;Marsh的研發主管之所以挑中它,正是因為沒有人確定這麼小的包裝能否承載條碼。NCR收銀機跳出67美分。起初採用進展緩慢——一台4,000美元的掃描器和一座10,000美元的結帳台,回收成本所需的時間比推廣者承諾的更長——但網路效應逐漸發威:帶有條碼的產品越多,每次掃描省下的就越多,直到Kmart等大型量販店、乃至後來的沃爾瑪,都把它變成零售業的骨幹。

單一開放條碼;印一次,處處可掃

公開標準打破了雞生蛋、蛋生雞的困局:製造商要等店家能掃描才願意印條碼,店家則要等所有商品都有條碼才願意買掃描器。

能在既有印刷機上印製,讓相當於五十萬個SKU的包裝變成免費的基礎設施——製造商採用條碼幾乎不花成本。

穩健性勝過既有優勢:RCA雖有可運作的系統,但線性符號對油墨塗抹的容忍度與倒著讀取的能力,才符合高速印刷與漫不經心的收銀員的現實。

條碼與硬體脫鉤,讓這一層保持競爭——任何廠商都能製造掃描器,NCR、IBM等業者把價格從4,000美元一路壓到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先寫好規格,再讓廠商在規格內競爭。要為真實世界的混亂挑選標準,而非為展示時的優雅:印刷機會塗抹油墨,長條能容忍圓形無法承受的塗抹。

隨著掃描器價格崩跌,條碼在1980年代起飛;Kmart在大型量販店中領先,沃爾瑪則在其上建立起以結帳資料為基礎的物流體系。到2004年,《財星》估計美國前500大企業中有80%至90%使用條碼。統一產品碼委員會成為GS1 US,UPC的12位數字擴展為全球GTIN系統——一個委員會的規格,如今默默為地球上銷售的大多數商品定價與追蹤。每一項會員集點計畫、每一次倉庫掃描,以及每一份「什麼在哪裡賣得好」的報告,都源自那包67美分的口香糖。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1. The History of the Bar Code Smithsonian Magazine (adapted from Gavin Weightman, 'Eureka: How Invention Happens', Yale University Press) · smithsonianmag.com ·
  2. June 26, 1974: By Gum! There's a New Way to Buy Gum Wired (Randy Alfred, via Web Archive) · web.archive.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