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Uber在加州沙加緬度、棕櫚泉和聖塔芭芭拉三處機場測試一項功能,讓司機自行設定費率:他們可以10%為單位調高車資,最高可達基本費率的五倍,乘客則會被媒合到最低價的司機。數日後,Uber計畫也讓司機能把價格訂得低於基本費率,並可選擇退出尖峰加成定價。公司將此定調為賦予司機更多控制權——而且刻意把它說成是強化「司機是獨立承攬商而非員工」論點的依據。

導火線是AB5,這部加州新法要求更多公司把約聘人員轉為員工,並提供福利與額外保障。Uber、Lyft和Postmates主張這會顛覆它們的商業模式、摧毀零工經濟的彈性,因此在與州政府官員協商的同時拒絕遵守。Uber自家高階主管也承認這項實驗有其代價:司機產品負責人Daniel Danker表示,這可能對期待價格一致的乘客造成波動,並為司機增添「相當程度的複雜性」。

初步結果好壞參半,而這本身就頗能說明問題。司機Adnan Badaoui表示,即使小幅調漲,對司機來說積少成多。Kim Beaver在功能上線時把車資設為基本費率以上50%,結果等了一小時毫無動靜,並預言會「一團亂」。沙加緬度機場一名旅客抱怨,他根本無從得知正常費率是多少。McGeorge法學院教授Francis J. Mootz III表示,這項努力要動搖立法者恐怕為時已晚:如果這些公司多年前就真正為了勞工獨立性而重組,情況或許會不同。

面對被重新歸類為受薪員工的壓力,Uber在三個機場讓司機自行定價——這份控制權本身就是主張他們是承攬商的法律論據。

AB5威脅要把承攬商轉為員工,因此Uber重新設計這份工作,讓它看起來像法律所保護的樣態:由老闆自行定價的獨立事業。

定價權是承攬商身分最有力的法律標誌之一——員工無權決定要收多少錢。

這項功能僅限於三個機場,使其成為一場受控的法律實驗,而非全面產品推出。

它同時也是貨真價實地交出控制權,Uber可據此向立法者證明創業彈性。

當分類規則威脅到你的模式時,放棄控制權反而可以成為防禦手段:勞工越是經營自己的事業,就越難被稱為員工。

在實驗進行的同時,零工公司持續與加州官員協商,爭取AB5的豁免。司機回報的體驗分歧——有人受益,有人把車資調高後枯等一小時——乘客則擔心價格混亂。Mootz教授懷疑,單靠定價權能否說服立法者相信司機真正獨立。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1. Due To New California Law, Uber Allows Some Drivers To Set Their Own Rates NPR · npr.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