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方案
進口關稅取決於對一批貨物價值與關稅類別的誠實申報,並由海關官員在邊境查驗。在許多開發中國家,該官員與進口商同屬一個社群、一個產業,有時還有私人關係——從結構上來說,今天必須查緝低報貨物的人,明天可能還需要那位進口商的人情。
從1980年代開始,並在1990年代與2000年代擴散,數十個政府改為與獨立、往往屬外國的私人查驗公司簽約,由它們在出口國核實貨物的申報價值與關稅分類,時間點在貨物或文件尚未抵達進口國邊境之前——把查驗點移到一個與當地沒有關係、因而無從被籠絡的人與地點。
達成了什麼
把查驗移到出口國,在進口商關係存在之前進行,因此獨立公司能記錄真實價值,邊境官員無法低報。
為何有效
當地海關官員與進口商共享社群與產業關係,形成低報的壓力。
外國查驗公司沒有當地關係,並以全球聲譽押注準確性,使誘因一致。
在出貨前記錄真實價值,使日後的低報必須與一份獨立報告相矛盾。
稅收增加可具體歸因於進口詐欺減少,而非一般經濟成長。
可套用之處
當查驗受到查驗者與被查驗者之間關係的損害時,把查驗移到上游、移到該關係不存在的地方。
後續發展
Dean Yang對這項改革的跨國分析發現,採用裝運前查驗的國家進口關稅徵收大幅增加,而其他稅收則相對持平——這證明收益具體來自進口詐欺減少,而非無關的經濟成長——典型計畫頭五年的稅收改善估計約為該計畫自身成本的2.6倍,其驅動因素是有記錄的進口文件偽造、低報價值與錯誤分類減少。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 Integrity for Hire: An Analysis of a Widespread Customs Reform The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via RePEc/EconPapers · econpapers.repec.org
- Trade Guide: WTO Agreement on Preshipment Inspection International Trade Administration, 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 · trade.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