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 年時,雨刷以固定速度運轉,因此在小雨中駕駛人只能手動反覆撥動開關。Robert Kearns 是 Wayne State 大學的工程學教授,他自己的眼睛曾被香檳軟木塞所傷,因而認為雨刷應該像眼瞼一樣運作——只在需要時才擦拭。他的電路將電荷儲存在電容器中,並以可調整的間隔觸發一次擦拭,讓駕駛人獲得真正的暫停控制。

Kearns 為這套系統申請了專利(1964 年申請,獲准為 US 3,351,028),並向 Ford 的工程師展示了一台可運作的裝置。雙方並未達成交易,但 Ford 於 1969 年開始提供電子間歇式雨刷,業界其他廠商也隨之跟進。Kearns 於 1978 年控告 Ford,後來又控告 Chrysler 及其他製造商,在與律師鬧翻後,他大致上親自擔任自己的律師。

Ford 在十二年後於 1990 年以約 1,020 萬美元和解;1992 年陪審團認定 Chrysler 構成侵權並判給損害賠償,該判決後來在上訴中獲得維持,據報導各被告合計賠償總額約為 3,000 萬美元。這場爭訟耗盡了他的婚姻與人生的大部分,2008 年的電影《天才閃光》即以此為題材。

定時電路讓擦拭動作能配合雨勢

仿生的「眼瞼」洞見,用一個定時電路就把二元裝置變成可連續調整的裝置。

他在展示之前先申請專利,這正是後來侵權訴訟得以勝訴的根本原因。

他將訴訟視為發明的執行階段,而非可有可無的附加事項。

此案成為個人發明人控告汽車製造商專利侵權的里程碑。

專利保護的是機制,而非關係:在向買方展示之前先申請專利,並準備好訴訟到底——執行權利是發明商業模式的一部分。

Kearns 對 Ford 與 Chrysler 勝訴,並持續對外國製造商提起訴訟,直到法院以程序理由駁回。他總計獲得約 3,000 萬美元,並將其中大部分花在律師費上。他的專利在訴訟結束前早已到期;間歇式雨刷至今仍是每輛車的標準配備。Kearns 於 2005 年去世。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1. Windshield Wiper System With Intermittent Operation (US3351028) USPTO / Google Patents · patents.google.com ·
  2. Kearns v. Chrysler Corp. CourtListener · courtlistener.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