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農村依靠小型私人營運商供電:創業者經營孤立的柴油微電網,每天供電四小時,每千瓦時收費約0.60美元——此為2003年評估數字。國營電力公司EDC無力相助;全國裝機容量109兆瓦低於118兆瓦的需求,迫使EDC將供電削減至每天約三小時,而相當於電網供電的電力僅覆蓋約5%的農村家庭,城鎮家庭則為55%。教科書式的解法——將其關停,或逐村另建網絡——不是殘酷就是負擔不起。

2001年《電力法》走了第三條路:設立獨立監管機構柬埔寨電力管理局(EAC),並且不壓制村莊營運商,而是將其發牌為農村電力企業(REE)。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資助供給側:農村電氣化與輸電項目(1.5億美元外加亞開行共同融資,2003年),涵蓋230千伏越南互聯線、金邊周邊電網加固、國家控制中心,以及明確支持EDC與REE的「共生關係」,包括配電許可。

電網到達後,約53%的REE退役其小型低效柴油發電機,轉向EDC批量供電。每日供電時數由2003年的四小時增至2012年的十二小時,遠超八小時目標;約54%實現全天候供電。持牌REE地區的零售電價由每千瓦時0.60美元降至0.35美元,優於0.425美元的目標,因為REE以電網電力取代自發電,但保留了客戶。EAC向297家獨立發電商和REE發牌,目標為180家;到2009年,約175家經營微電網,23家經營併網網絡。

更廣泛的部門隨之推進。項目新增117,861戶家庭接電——565,733人,幾乎達到112,000戶的目標——將系統損耗由14%降至9.8%,並以近40兆瓦的總需求吸引工業客戶從自發電回流至電網供電。EDC自身容量由52兆瓦增至三倍達153兆瓦,全國容量達620兆瓦,事後經濟回報率為28.9%,評估時為19.8%。

為既有營運商發牌,然後向他們出售更便宜的電力

許可證讓每個營運商有了可失去的東西——合法特許經營權——因此村莊營運商配合電網擴張而非抵制。

營運商已擁有國營電力公司所缺的電桿、電錶和客戶關係;發牌使這些資本繼續運作,而非被註銷。

批量電網供電翻轉了每個REE的經濟帳:其柴油機成為成本最高的資產,因此退役它們是出於自身利益,而非合規要求。

一個獨立監管機構發放標準化許可證,使模式得以規模化——無需為每個村莊系統逐一談判。

電價目標定義在持牌REE的零售電錶處,因此改革是在村民實際付費之處評判,而非在發電廠門口。

不要對抗非正規的既有營運商——給他們特許地位。法律地位將分散的競爭者轉變為已建成的配電網絡;加上更便宜的供應來源和利潤動機,舊技術便會退役。

2009年國家戰略保留了這一框架:REE作為EDC的補充擴展網絡,長期政策鼓勵整合進EDC或更大實體。局限也誠實顯現:項目關閉時農村電力覆蓋率達14.5%,目標為22.5%——發牌和電價機制比鋪線運作得更快——而EDC的供電成本目標未達成(0.145美元對0.11美元),因油價上漲且越南廉價進口未達預期。持牌營運商的後繼者仍是農村配電的骨幹。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1. Cambodia — Rural Electrification and Transmission Project, ICR Review (ICRR14067) World Bank Independent Evaluation Group · documents.worldbank.org ·
  2. Cambodia Rural Electrification Strategy and Implementation Plan — Final Report World Bank · documents.worldbank.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