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資產擔保證券市場於2007年底關閉時,英國銀行業手中積壓了大量既無法出售、也無法質押的房貸證券。2008年初貝爾斯登倒閉後,英格蘭銀行認定,正是這批積壓資產阻礙了銀行同業拆借,遂於2008年4月21日推出特別流動性計畫。

其設計是交換而非收購:銀行以2007年12月31日之前發行的高品質舊有房貸證券,換取英國國庫券,須支付費用、接受折扣,期限最長三年。信用風險仍留在銀行及其股東身上;英格蘭銀行提供流動性,初期使用規模預計約為500億英鎊。

由於國庫券幾乎無風險且易於交易,銀行得以重新為自身融資並相互放貸。雷曼兄弟倒閉後,動用窗口延長至2009年1月,最後一批交換於2012年1月到期,此時該計畫的原則已形塑了英格蘭銀行的常設流動性工具。

以流動資產換取非流動資產;將風險留在銀行

以交換而非出售的方式,讓銀行得以避免以賤價拋售資產。

將信用風險留在銀行,避免了由納稅人承擔損失的紓困。

流動性高的國庫券立即恢復了銀行同業信心。

三年期限讓銀行有時間強化其資產負債表。

當市場關閉時,不要買下凍結的資產——而是以其為擔保暫時提供流動性;將損失留給資產所有者,可在為體系解凍的同時維持紀律。

特別流動性計畫的原則——擔保品交換、折扣、風險留給民營部門——直接延續到英格蘭銀行後來的流動性保險工具,以及2012年的貸款融資計畫。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1. The Bank of England's Special Liquidity Scheme Bank of England Quarterly Bulletin · bankofengland.co.uk
  2. Bank of England to Provide Cash to U.K. Banks The New York Times (DealBook) · archive.nytimes.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