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方案
到了1800年代中期,國際郵件必須穿梭於錯綜複雜的雙邊條約網絡之中:任何兩個想直接交換信件的國家,都得自行談判條件——郵資、處理規則、由誰支付哪些費用——而一封在彼此沒有直接條約的兩國之間往來的信件,還得經由第三國轉運,並依另一套另行談判的條件處理。
德國郵政官員海因里希·馮·斯特凡(Heinrich von Stephan)在真正取得進展之前,已鑽研單一國際郵政聯盟的構想超過十年——這個概念本身早於後來1874年的會議,但正是他親自倡議,包括在會議前與瑞士聯邦委員歐仁·博雷爾(Eugène Borel)親自會面,才讓它從提案變成各國實際齊聚一堂。
達成的成果
以單一共同標準取代雙邊條約——統一收費、保證轉運、相互承認——因此加入意味著簽署一份條約,而非每加入一個成員就要簽一份。
為何奏效
過去每次跨越邊界,都必須滿足另一份條約,使複雜度成倍增加。
單一協議訂定統一收費與轉運權,因此一套規則便涵蓋所有路線。
新成員只要簽署一份條約即可加入,無須與每個既有成員逐一談判。
新增一個國家的成本不再隨網絡規模而成長,因而得以迅速擴張。
可套用之處
當網絡價值取決於兩兩協調時,應以單一共同標準取代眾多雙邊協議。
後續發展
在任何成員國投寄的信件,如今都能依一套共同規則寄往任何其他成員國,無須再為其路線另行簽訂雙邊條約;而任何想加入這個體系的新國家,也只須簽署既有的那一份協議,不必與已在其中的每個成員個別談判。成員數量成長之快,使這個組織的名稱在四年內從「郵政總聯盟」改為「萬國郵政聯盟」。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 History Universal Postal Union · upu.int
- The story of the Universal Postal Union Swiss National Museum (blog) · blog.nationalmuseum.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