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方案
在片廠時代,好萊塢主要發行商透過自有的戲院連鎖體系控制放映。授權實務包括「整批訂片」(block booking),用司法部的話說就是「將多部影片綁成一份戲院授權」,還包括「連鎖交易」(circuit dealing),即整條連鎖戲院只簽一份授權;以及票價的轉售價格維持,和過度寬泛的獨家放映區隔。
在「美國訴派拉蒙影業案」(United States v. Paramount Pictures, 334 U.S. 131 (1948))中,最高法院維持了下級審的認定:八家被告片廠——派拉蒙、二十世紀福斯、Loew's、RKO、華納兄弟、哥倫比亞、環球與聯藝——曾參與一項大規模的共謀,以操縱電影價格並壟斷發行與放映。各片廠隨後分別簽訂同意判決(consent decree)。
綁售就是那台定價機器:戲院若想拿到下一季的明星大片,就必須同時授權B級片,於是片單上每一部片都能找到銀幕,營收由片廠的平均水準、而非任何單一影片的品質來決定。套裝搭售加上自有放映,讓片廠得以在整個體系層級定價,並連戲院的利潤也一併吃下——這正是判決所切斷的那種垂直整合。
達成了什麼
迫使戲院授權整季片單而非單部電影,於是熱片與爛片可預期的平均水準決定了營收,而自有戲院也一併吃下了利潤。
為何奏效
戲院對熱門片的需求缺乏彈性,因此把爛片與熱片綁在一起,就能把消費者剩餘移轉給片廠。
體系層級的定價把熱片與冷片平均掉,使營收可預測。
自有戲院連鎖保證了放映通路,也馴服了獨立放映商。
可借鑑之處
當個別單位難以預測時,把它們綁在一起賣平均水準,但不要同時擁有買方,否則會招來反壟斷審查。
後續發展
這些判決禁止整批訂片與連鎖交易,禁止發行兼放映的所有權,並強制片廠分割資產。這把好萊塢重塑為發行融資商與獨立戲院的格局;這些判決維持了七十多年,直到司法部的一次審查最終以終止令作結。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 The Paramount Decrees (Antitrust Division review page) US Department of Justice · justice.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