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方案
每年夏天,小兒麻痺都會使數千名美國兒童癱瘓,而喬納斯·沙克(Jonas Salk)的滅活疫苗承諾終結這些流行病——但承諾並不等於證明。小兒麻痺的侵襲率很低,因此這種罕見疾病需要極龐大的樣本數,才能測量出任何保護效果,而這個爭議如此重大的問題,絕非製造商的一面之詞所能定論。
國家嬰兒麻痺基金會——即美國出生缺陷基金會(March of Dimes)——資助了答案:一項為期兩年的全國臨床試驗,於1954年在全國各地進行,超過180萬名兒童參與,是當時史上規模最大的臨床試驗。評估工作並非交由沙克的實驗室或製造商,而是交由密西根大學小兒麻痺疫苗評估中心(由小湯瑪斯·法蘭西斯(Thomas Francis Jr.)主持)負責。
1955年4月12日,法蘭西斯報告該疫苗對麻痺型小兒麻痺安全且有效——宣布效力約為90%,而全試驗範圍的估計則將保護力置於接近70%。全球數百萬人歡欣鼓舞;美國小兒麻痺發生率從1954年的每10萬人13.9例,降至1965年的每10萬人不到0.5例。
其實現成果
在全國規模上、由獨立評判者主持,進行一次檢驗
為何奏效
規模解決了統計問題:180萬名兒童在一個季節內產生了足夠的麻痺病例,足以回答一個十年來小型試驗都無法回答的問題。
由密西根進行的獨立評估,使結果同時對製造商、監管機構和緊張的公眾具有可信度。
透過美國出生缺陷基金會提供的慈善資助,讓試驗得以按科學所需的規模進行,而非按藥物預算所允許的規模。
一個果斷的公開裁決,避免了多年的部分採用、悄然失敗和爭議不斷的軼事。
可借鑑之處
當一個罕見結果的問題必須立即得到解答時,用規模換取確定性:一項由獨立評判的試驗,能解決小型研究永遠無法解決的問題。像對待發明本身一樣認真地資助評估工作。
後續發展
十年之內,美國的發生率已大幅下降,地方性傳播於1970年終結,最後一例本土感染病例出現在1979年。急於接種疫苗也導致了卡特(Cutter)和惠氏(Wyeth)事件——不當滅活的批次引發了麻痺型小兒麻痺、六十起民事訴訟,以及 Gottsdanker v. Cutter 案中違反產品保證的判例,此後強化了對每一種疫苗的製造監管。諾貝爾委員會拒絕表彰沙克,稱這項工作為技術成就——而試驗本身至今仍是群體規模疫苗評估的範本。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 Controversies in Selecting Nobel Laureates: An Historical Commentary Rambam Maimonides Medical Journal · pubmed.ncbi.nlm.nih.gov
- Immunization Against Poliomyelitis and the Challenges to Worldwide Poliomyelitis Eradication Journal of Infectious Diseases · pubmed.ncbi.nlm.nih.gov
- Lessons from the Salk polio vaccine: methods for and risks of rapid translation Clinical and Translational Science · pubmed.ncbi.nlm.nih.gov
- International Contributions toward the Conquest of Polio Ulster Medical Journal · pubmed.ncbi.nlm.nih.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