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方案
Google 於 2000 年推出 AdWords 時,廣告是按曝光次數以固定價格出售。2002 年 2 月 20 日,Google 推出 AdWords Select:採用每次點擊計價,廣告主只有在有人點擊時才付費,而廣告則依出價與點擊率排名。
排名與定價引擎成為一種廣義第二價格拍賣:每個版位上的廣告主支付的是排在其下方廣告主的出價。Edelman、Ostrovsky 與 Schwarz 的 NBER 論文指出,GSP 最早於 2002 年被使用,而到 2005 年 9 月,它每年已創造數十億美元的收入。
其經濟原理很重要:由於付款並不直接取決於你自己的出價,投標者可以出價接近其真實價值,而不必壓低出價。該論文估計 Google 2004 年的收入為 31.89 億美元,其中超過 98% 來自 GSP 拍賣。
達成了什麼
支付次高出價者的價格;依真實價值出價
為何奏效
付款等於次高出價,因此投標者不必猜測與壓低出價。
依出價乘以預期點擊數排名,讓最有價值的廣告排在頂端。
按點擊計價使成本與廣告主真正想要的結果一致。
這套規則可擴展到每天數百萬次的關鍵字拍賣。
可套用之處
一套讓你所付金額與你所出價格脫鉤的定價規則,會促使人們誠實出價,這使市場比一套懲罰誠實的規則更有效率、也更有利可圖。
後續發展
GSP 成為搜尋廣告銷售的標準方式,也是 Google 成長的財務引擎;此後多年,經濟學家持續研究其特性。後來的修訂加入了品質分數與保留價格,但第二價格的核心仍然保留。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 Internet Advertising and the Generalized Second Price Auction: Selling Billions of Dollars Worth of Keywords (NBER Working Paper 11765) 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 · nber.org
- Google Introduces New Pricing For Popular Self-Service Online Advertising Program Google · googlepress.blogspot.com
- Google unveils new pay-for-play plan CNET · c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