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發現,Google 和 Facebook 對新聞業者握有顯著的議價能力;這些平台需要新聞內容,卻未為此付費。2020 年,政府要求 ACCC 設計一套強制法規。

《財政部法律修正案》於 2021 年 2 月通過:財政部長可指定某個平台,強制其依該法規與新聞業者協商,若談判破裂,則以最終報價仲裁作結。指定平台須證明存在議價失衡,且該平台對新聞永續性的貢獻不足。

這項威脅在真正付諸檢驗之前就已奏效。Google 和 Meta 與眾多澳洲新聞公司達成了自願性的商業協議,ACCC 另外也允許地區與廣播出版商進行集體議價——這一切都在沒有任何平台被指定的情況下發生。

先寫出一部議價法,再讓威脅自行發揮作用

最終報價仲裁使雙方的立場都更為合理。

指定平台的標準迫使平台證明自己已有貢獻。

集體議價授權為小型出版商拉平了競爭條件。

這部法律改變了行為,卻無須付出執法成本。

一套可信的監管後盾,可以在從未被動用的情況下改變結果——這部法律的重點,就是讓協商成為理性的選擇。

2022 年 12 月,財政部檢討結論認為該法規是成功的:已有超過 30 項協議達成,而若無該法規,這些協議「極不可能」出現。檢討建議擴大該法規的適用範圍,並賦予 ACCC 更多審查協議的權力。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1. 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 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 accc.gov.au
  2. 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 - The Code's first year of operation Australian Treasury · treasury.gov.a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