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羅馬社會中,妥善的葬禮與安葬具有切實的社會與宗教意義,死後無人安葬被視為真正的災難;然而,葬禮儀式、墓地以及相關典禮的費用,遠非奴隸、被釋放奴隸、普通士兵或勞工僅憑不穩定且微薄的收入所能獨自積攢。富有的羅馬人可依靠家族產業來負擔這些費用;而為數眾多、沒有家族產業的人則沒有同等的保障網。

羅馬在政治上對一般組織性社團也普遍心存戒備——西元前64年之後,多數自治行會與社團都遭到限制或取締,因為當局擔心它們會成為政治組織的工具。任何解決方案都必須在這個限制下運作:它需要在多數人各自都負擔不起的情況下,在他們之間分攤風險,同時又不能變成國家會取締的那種組織。

羅馬人,尤其是奴隸、被釋放奴隸、士兵與勞工,組織了collegia funeraticia——喪葬互助會——收取入會費與小額定期會費,存入共同基金;拉努維烏姆(Lanuvium)留存的一塊碑文記載,入會費為100塞斯特斯(sesterce)外加一罈葡萄酒,每月會費為5阿斯(as)。當成員去世時,互助會支付一筆固定金額,以支付葬禮儀式與安葬費用,不論該名成員生前個人實際繳納了多少。

將眾多成員小額、定期的會費匯集成共同基金,用以支付任何成員的全額葬禮費用,把災難性風險轉化為可負擔的定期會費。

眾多成員的小額會費建立起足以支付任何單一葬禮的基金。

風險分攤使不可預測的費用轉變為可預測的定期付款,因而變得可負擔。

法律對喪葬互助會的容忍,使這套機制得以延續並擴大規模。

向眾多人募集小額定期捐款,以支應任何個人獨力無法負擔的災難性費用。

這套安排讓羅馬下層階級各類成員得以用遠低於任何個人獨自積攢所需金額的代價,為自己確保一場妥善的葬禮;這些互助會廣泛繁衍,尤其在西元2世紀與3世紀期間,兼具資金分攤功能與定期社群聚會、宴飲及宗教儀式。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1. Roman Funeral Associations and the Collegia Funeraticia OANNES (DergiPark) · dergipark.org.tr
  2. Roman Funeral Customs UNRV Roman History · unr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