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1860至70年代利物浦棉花期貨交易迅速成長,一份合約在交割日之前,慣常會經由數個中間經紀商轉手。按照標準結算慣例,這條鏈上的每一環都必須各自向下游的下一環開立發票並催收付款,而任何一個經紀商若動作遲緩、管理混亂或無力償債,就可能使他們下游的每一筆交易都卡住。從合約到期到最終結算之間,延遲15天至6週是常見的情況,而透過法院追討付款緩慢者,本身既昂貴又曠日費時。

利物浦棉花經紀商協會(CBA)認識到,這不是一個可以逐一向個別經紀商解決的紀律問題,而是結構性問題:強迫轉售鏈上的每一對相鄰環節各自結算,必然使整條鏈的整體速度與可靠性受制於其最弱的一環。

1876年,CBA設立了棉花結算所,將每一條轉售鏈中的第一賣方直接連結到最後買方,把中間經紀商之間所有可相互抵銷的義務軋差淨額,只留下單一經認證的餘額需要支付——中間環節完全退出了結算的計算。

將第一賣方直接連結到最後買方,把所有中間義務軋差淨額,只留下單一經認證的餘額,使中間環節退出結算。

中間經紀商彼此可抵銷的債權相互沖銷,因此只有淨餘額才重要。

移除中間付款意味著任何單一經紀商的延遲都無法使整條鏈停滯。

由可信賴的中央機構認證餘額,使淨額結算具有可執行性。

廣泛參與涵蓋了整條鏈,使效益最大化。

當一個流程是漫長的串聯鏈時,將其壓縮為端點之間的單一淨額交易,以消除最弱一環的瓶頸。

結算所與銀行合併,使每一筆期貨付款都經由銀行流轉,並以信用憑證在結算所櫃檯發放,在一個整合系統中同時消除了鏈式結算的延遲與實體現金處理的風險;此服務最初僅限CBA會員使用,被排除在外的商人認為這項劣勢嚴重到足以威脅要創辦一家競爭交易所,直到這兩個群體合併於單一組織之下。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1. The Liverpool Cotton Brokers Association and the Crowning of King Cotton, 1811-1900: Examining the Role of a Private-Order Institution in Global Trade (QUCEH Working Paper 2020-10) Queen's University Centre for Economic History, Queen's University Belfast (Michael Aldous and Christopher Coyle) · quceh.org.uk
  2. The Cotton Trade of Great Britain: Including a History of the Liverpool Cotton Market and of the Liverpool Cotton Brokers' Association Thomas Ellison (Effingham Wilson, London, 1886), via Internet Archive · archiv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