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方案
歐洲每一輛跨境卡車都依 1956 年《CMR 公約》行駛,而其託運單——用以識別貨物、寄件人與承運人的文件——過去僅以紙本形式存在。這張單據是司機運載貨物的唯一文件,而所有下游作業(開立發票、索賠、後續追蹤)都取決於它的實體傳遞。2008 年 2 月,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UNECE)成員國新增一項議定書,使電子託運單(e-CMR)在法律上與紙本具同等效力;該議定書於 2011 年 6 月 5 日生效。
採用需要實證,而世界道路運輸聯盟(IRU)策劃了這項實證。2017 年 1 月 19 日,一輛載運柳橙的卡車從西班牙韋爾瓦開往法國佩皮尼昂,在勒佩爾蒂斯完成史上首次 e-CMR 跨境通行:這趟 1,300 公里的行程由 Primafrio 營運,並與西班牙協會 ASTIC 及法國 FNTR 合作,在 TransFollow 數位運送單平台上進行。當時已有十一個國家加入,法國則於前一個月加入。聯合國於 2017 年 2 月的一項決議中公開支持 e-CMR,另有七個歐洲國家簽署共同行動計畫準備跟進。
兩年後,經濟效益顯現。在巴黎 SITL 展會上,Coca-Cola European Partners 與 XPO Logistics 報告了其 e-CMR 試行成果:司機在平板上接收運送單、附上裝載照片,並以螢幕簽名或 QR 掃描完成文件。XPO 的 Stéphanie Chanel 表示,e-CMR 消除了行政步驟,將文書處理時間從 11 天縮短至 1 天,讓承運人幾乎能在服務完成後立即開立發票,並最多提前 10 天收到款項;托運人則獲得供應鏈的完整即時可視性。
達成了什麼
先讓數位運送單具法律效力;採用便隨之而來
為何奏效
託運單是一種法律建構——讓電子形式合法化正是關鍵解鎖,軟體產業隨後便能在此基礎上競爭。
單一共同標準(CMR 加上議定書)意味著任何承運人的系統都能與任何主管機關互通,有別於各供應商各自的解決方案。
即時資料讓運送單從收據變成資訊流:機構與托運人能在貨物移動的當下採取行動。
網路效應負責招募:每新增一個加入的國家,都會讓每一份既有簽署的價值倍增。
可借鏡之處
紙本單據流程是法律產物,因此解決方案也屬於法律層面:先完成批准,承運人與托運人便自行數位化。跨境無紙化靠的是相互承認,而非一款應用程式。
後續發展
成員國穩定增加——至 2017 年初已有十一個國家,奧地利、比利時、德國、義大利、盧森堡、挪威與瑞典則在共同行動計畫中排隊等候——各平台也從試行邁入正式車隊部署。早期採用者的效益——文書作業從 11 天壓縮至 1 天、承運人付款最多提前 10 天——成為公路貨運數位化的基本賣點,而業界團體如今將 e-CMR 定位為無人駕駛卡車運輸終將需要的文件層。
追溯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