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 年,Lawrence Lessig 與 Eric Eldred 著手打造一套介於「保留所有權利」與公共領域之間的授權條款,其背景是最高法院在 Eldred v. Ashcroft 案中延長了著作權保護期限。Creative Commons 授權條款 1.0 版於 2002 年 12 月 16 日發布。

這套設計讓授權從二元變成模組化。四項條件——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非商業性與禁止改作——組合成六種常用的授權條款,而每份授權都有三層:一般人可讀的授權標章、律師可據以執行的法律條文,以及平台可索引的機器可讀中介資料。創作者只需選擇一次並預先授予許可,免去逐次協商。

正是這種摩擦的消除讓它廣為流傳。Creative Commons 回報網路上有數十億件 CC 授權作品,而這些授權已成為 Wikipedia、Flickr、YouTube、Internet Archive 與開放教育的預設法律基礎設施——一個標準化的「保留部分權利」中間地帶。

以模組化條件預先授予許可

預先授予許可,免去逐次協商

四項模組化條件涵蓋創作者實際想要的分享方式

機器可讀的中介資料讓平台與搜尋引擎能依授權篩選

版本演進與各司法管轄區的移植版本,使其在全球各地皆可執行

當預設的法律狀態是「不行」,致勝之道就是讓許可預先授予且細緻化——降低說「好」的成本,分享便會成為預設。

CC 4.0(2013 年)是目前現行的版本套件;授權條款已移植到超過 50 個司法管轄區,CC 標誌甚至被納入 MoMA 的永久設計收藏。這套模式也催生了 CC0 等後續工具,用於將作品奉獻至公共領域。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1. About CC Licenses Creative Commons · creativecommons.org
  2.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Wikipedia · en.wikipedi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