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十年來,聯邦政府對其資助研究所得的發明取得所有權,卻缺乏管道或動機將其授權給產品製造商。

1980年的《拜杜法案》允許大學和小型企業擁有這些專利並進行專屬授權,使單一機構同時握有權利與獲利誘因,得以推動商業應用。

到了2000年代,該法案被廣泛認為催生了大學技術移轉產業,將實驗室成果轉化為生技及其他創新。

把專利給大學,讓它有理由去授權

將專利歸屬給大學,讓大學有財務誘因去尋找被授權人,而非將專利束之高閣。

專屬授權讓企業能放心投入開發,不必擔心競爭對手搭便車無償利用該發明。

權利金資助了後續研究,大學授權辦公室也使發明移轉更為專業化。

同樣的權利也提供給小型企業,讓效益擴及大型企業之外。

所有權就是誘因:把專利歸屬給最有能力將其商業化的一方,研究自然會找到通往市場的路。

該法通過後,大學申請專利與授權迅速成長;到了2020年代,拜杜聯盟將超過1兆美元的GDP、650萬個工作機會,以及超過17,000家新創企業,歸功於該法所促成的技術移轉活動。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1. Hearing on the Bayh-Dole Act and technology transfer U.S. Government Publishing Office (House hearing) · govinfo.gov
  2. Unleashing America's Entrepreneurs: The Bayh-Dole Formula for Economic Prosperity The Bayh-Dole Coalition · bayhdolecoalition.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