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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库 · 战略与领导 · 战略决策 · 1982–1987

环保署允许炼油厂交易铅权,淘汰进程提前完成

1982年,环保署允许炼油厂买卖铅信用额度,而非要求统一标准;交易使合规成本节省数亿美元。

美国环境保护署

那一手

环保署自1973年开始逐步淘汰汽油中的铅。到1982年,它对含铅汽油设定了每加仑1.10克的新上限,同时引入了炼油厂间平均——即可交易的铅权——部分原因在于小型炼油厂担心无法达标。

铅添加量低于限值的炼油厂获得信用额度,可出售;需要更多铅的则购买。交易每季度报告,无需逐笔审批;自1985年起,未使用的权利可存入银行以备将来使用。

1985年3月,环保署将上限削减至每加仑0.10克,自1986年1月1日起生效——削减幅度达90%——并自1985年7月起实行0.50的中期标准,同时允许银行存储以平稳过渡。

哈恩和赫斯特估计,仅银行存储就能为炼油厂节省多达2.26亿美元,总节省额达数亿美元;克尔和纽厄尔后来发现,可交易许可设计为采用除铅技术提供了更好的激励。

为什么管用

  • 小型炼油厂恰好在标准收紧最严格时获得了灵活性。
  • 无需预先批准使交易成本低、执行快。
  • 银行存储允许企业提前投资,后期使用信用额度,从而降低总成本。
  • 总铅量上限意味着交易从未增加总污染。
值了多少交易污染权,而非污染水平聪明

可以搬走什么

收紧的上限加上可交易信用额度,让每个企业自行选择合规路径;因为最廉价的减排最先发生,同样的环境目标成本更低,完成速度也更快。

后来呢

铅交易计划按计划于1986年底到期,存入银行的权利可用至1987年底,含铅汽油被有效消除。该计划成为后来总量管制与交易计划的模板,包括1990年的二氧化硫配额市场。

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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