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法
电子邮件最初只在单台机器内工作,后来在ARPANET的主机之间传输,1971年的网络邮件引入了熟悉的'用户@主机'地址。这些约定通过一系列RFC文档不断完善,任何人都可以阅读和实现。
到1980年代末,两个重量级对手出现:一个专有的商业邮件服务,以及X.400——OSI邮件标准,政府通过采购政策(如GOSIP)推动实施。两者都复杂、昂贵且受控制。
互联网电子邮件恰恰相反:SMTP(1983年在ARPANET上实现)、POP3和IMAP简单、在开放的RFC中有文档记录,并且已经在使用中。由于SMTP是存储转发且无人拥有,任何主机都可以与其他主机交换邮件。
转折点是访问权,而非技术。一旦1995年对互联网商业流量的限制解除,开放套件迅速超越强制系统,成为标准,这结束了协议之争。
取得了什么结果
一个开放、已部署的协议胜过一个强制的规范
为什么有效
互联网邮件协议以开放的RFC形式发布,任何人都可以实现
存储转发的SMTP意味着没有中央供应商控制谁能发送邮件
它已经部署,转换成本有利于现有系统
X.400复杂、昂贵,只能靠采购强制推广
可以借鉴什么
面对一个笨重、被强制采购的标准,制胜之道是采用轻量级、无人拥有的协议:如果它已经运行、免费且可互操作,强制只能减缓它,而不能阻止它。
后续
SMTP、POP3和IMAP成为互联网电子邮件的基础。同样的故事重演:开放规范的方法让MIME后来扩展了邮件附件功能,开放邮件中继(接受任何人的邮件)早期很普遍,但后来因垃圾邮件滥用而被锁定。
从这里,追溯依据
参考来源
- Simple Mail Transfer Protocol (RFC 5321) IETF / rfc-editor.org · rfc-editor.org
- Internet Message Format (RFC 2822) IETF / rfc-editor.org · rfc-editor.org
- Email — Wikipedia Wikipedia · en.wikipedi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