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法
植物育种者可能花十年时间杂交和选育出一种新的玫瑰、苹果或桃子,最终能卖的只有植株本身。任何买走一株的人都能无限嫁接,并以无需承担育种成本的价格出售后代,与育种者竞争。正如众议院档案所记载,种植者'长期抱怨,没有法律保障,他们耗时多年改良的产品被他人复制出售'。
专利制度帮不上忙,因为它围绕制造品——人造之物——构建,而植物被视为自然产物,育种者只是发现或培育了它。印第安纳州众议员弗雷德·珀内尔(农业委员会八届成员)最有力地指出了这一差距:'为什么发明捕鼠器或爵士乐歌曲的人能受到专利制度的保护并享有其特权,而像卢瑟·伯班克这样毕生培育新植物的人却一无所获?'
取得了什么结果
苗圃行业并未通过诉讼解决,而是让国会为无性繁殖单独设立权利,排除种子和谷物,以避免农业界反对。
为什么有效
现有专利法仅覆盖制造品而非植物,因此通过诉讼拓宽定义既缓慢又充满不确定性。
可以针对实际资产制定一项平行权利:无性繁殖,这正是苗圃繁殖品种的方式。
排除种子和主粮作物,消除了农业游说团体阻止法案的动机,使法案得以通过。
狭窄的范围意味着新权利很少威胁到强大的利益群体,因此迅速通过并确立了先例。
可以借鉴什么
当你的创造物不符合现有法律类别时,应考虑为其量身定制新类别,并保持范围狭窄以避免反对。
后续
众议院于1930年5月13日通过了《植物专利法》;次年首个植物专利授予了一种藤本月季。该法确立了活体植物品种可为私有财产的原则,其划定的边界后来被更宽泛的法律所扩展而非推翻:1970年的《植物品种保护法》覆盖了种子繁殖作物,基于相同模式的植物育种者权利通过UPOV公约传播至国际。1930年法案为求生存而排除主粮作物的做法,正是后来争议转向的领域。
从这里,追溯依据
参考来源
- Plant Patent Act of 1930 — Historical Highlights U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History, Art & Archives · history.house.gov
- Garden of Plant Patent Facts University of Maine Libraries · libguides.library.umaine.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