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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库 · 产品与设计 · 产品决策 · 2003–2008

苹果iTunes商店单曲售价99美分,打破专辑垄断

2003年4月28日,iTunes以200,000首歌曲、每首99美分的价格上线,第一周就售出100万首——证明合法下载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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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法

到2003年,文件共享已经让乐迷习惯了免费听单曲,而唱片公司仍以18美元的价格出售专辑,并起诉下载者。行业将单曲视为专辑的敌人。苹果押注相反方向:人们真正想要的是单曲。

iTunes音乐商店于2003年4月28日开张,有20万首歌曲,每首99美分,专辑9.99美元,与iTunes软件和iPod绑定。苹果预计第一个月卖出100万首,结果第一周就售出了100万首。其中一半是作为专辑的一部分购买的,表明这家商店甚至有助于专辑销售。

经济性同样重要:商店将购买合法音乐的交易成本降至接近零,削弱了文件共享的摩擦,并为唱片公司提供了合法渠道。研究数字音乐的经济学家记录了底层转变——将音乐从专辑中拆出,并按曲目定价。

生效的原因

  • 99美分匹配了单曲的价值,而非整张专辑
  • 提供即时下载的合法商店比盗版更便捷
  • 单曲销售满足了文件共享所揭示的需求
  • 首周百万销量证明付费意愿
取得的成效拆开专辑,单曲定价聪明

可借鉴之处

当有免费替代品时,定价要基于便利性,而非成本:拆分成消费者真正想要的单位,并让付费比偷窃更容易。

后续进展

iTunes在几年内成为美国最大的音乐零售商,当初抵制下载的唱片公司也开始通过它销售。单曲价格成为行业基准,而专辑的主导地位及其定价权再也没有完全恢复。

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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