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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库 · 财务与会计 · 法务决策 · 1990

SEC的144A规则让非注册证券流动性大增——仅限机构

1990年通过的144A规则允许私募证券在合格机构买家之间转售,创造了一个数十亿美元的市场。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解法

1990年之前,向美国投资者进行私募发行是死路一条:买家无法合法转售证券,除非经过数月的SEC注册,因此机构要求折价,许多外国发行人干脆不进入美国市场。

SEC于1990年通过的144A规则提供了一个安全港,允许私募证券向合格机构买家转售——这些机构拥有并投资至少1亿美元的证券——且单笔最小50万美元。根据144A规则,证券仅在机构之间出售,它们不需要注册为散户投资者提供的保护。

结果形成了一个流动的非注册债务和股权市场:高收益债券、结构性产品、私募股权份额和外币政府债务如今经常根据144A规则发行,让市场参与者能在几天内完成债券发行,而注册发行需要数周,通常还附带180天内注册以获得完全流动性的承诺。

生效的原因

  • 将转售限制在机构消除了阻碍市场的散户保护异议。
  • 1亿美元的QIB门槛和50万美元的单笔规模使市场保持批发性质,因此风险可以自行定价。
  • 发行人获得注册发行的资本,而无需招股书的成本或延迟。
  • 外国发行人获得了进入美元资本市场的门路,这就是为什么'144A市场'发展成为独立的资产类别。
取得的成效在机构间豁免转售利落

可借鉴之处

如果你不能为所有人解除限制,那么就为一个能定价风险的狭义类别解除限制——一个指明用户的安全港可以创造一个完整的市场。

后续进展

144A规则的私募市场增长至数万亿美元的发行规模,并成为全球债务的标准途径,后来SEC修订包括2012年的变更,允许向QIB销售时进行广泛招揽。它也成为模板:其他司法管辖区和市场创建了类似的'仅限机构'豁免,该规则至今仍是美国私募资本市场的支柱。

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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