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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库 · 战略与领导 · 运营决策 · 1985–2014

伦敦公交合同:为准点付费,而非只按公里

伦敦对每条公交线路进行招标,并从2001年起将奖金与可靠性挂钩——超时等候时间下降,自2000年以来乘客量增长69%。

伦敦交通局(TfL) · 伦敦公交公司

解法

1984年《伦敦区域交通法》强制伦敦对公交服务进行招标。总成本合同节省了约16%的运营成本,但单纯关注成本导致服务质量下滑,1993年转向净成本合同进一步恶化了准点率。

从1985年起,公交网络逐步招标——到1995年底至少有一半线路完成招标,到2001年所有公交里程都完成招标——采用组合拍卖方式,运营商可以对单条线路或包组投标,让小公司也能参与竞争,同时保留规模经济的可能性。

从2001年起,伦敦交通局引入质量激励合同,将奖金和罚金与可靠性指标(如超时等候时间)挂钩;到2006年已授予635份此类合同。超时等候时间下降,2000年至2014年间公交乘客量增长69%,年出行量超过24亿人次。

生效的原因

  • 线路级招标向小运营商开放了市场。
  • 包组投标保留了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
  • 绩效支付将利润与乘客体验挂钩,而不仅仅是成本。
  • 公开基准和公布的投标结果遏制了串通行为。
取得的成效先招标线路,再为可靠性付费聪明

可借鉴之处

为市场而竞争可以降低成本;而加上明确的绩效支付,可以防止成本削减损害质量。采购设计,而非仅仅所有权,决定了结果。

后续进展

伦敦的质量激励合同——强有力的、简单的绩效标准,加上实实在在的财务奖惩——成为其他城市效仿的典范;它帮助伦敦公交乘客量和满意度达到历史新高,到2014年年出行量超过24亿人次。

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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