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6月,美国最高法院在怀俄明州诉科罗拉多州案中裁定,优先占用原则——先占先得——适用于跨州的水权,这意味着哪个州的用户先引水,就拥有优先的永久合法权利。加利福尼亚州的帝国谷和尤马谷早在1901年就开始大规模灌溉引水,加州还推动国会资助博尔德水坝和全美运河,以开发更多河水。

上游四个州——科罗拉多、犹他、怀俄明和新墨西哥——水资源基础设施发展远慢于下游的加州和亚利桑那。根据裁定,每耽误一年,就相当于把更多河水永久让给先建渠道和水坝的州。逐州协商固定份额意味着立即确定每个州未来的具体需水量,这在政治上是不可行的,任何州在时间压力下都不会迅速同意。

在将水分配给任何州之前,先将其分为两个区域份额,这样各州的发展时间表就不会影响初次分配,竞赛立即停止。

优先占用使先行使用成为永久法律权利,拖延意味着永久损失。

分成两个流域消除了快速开发的动力,因为每个流域的份额固定,与内部时间无关。

推迟州级分配使谈判者能立即解决紧迫的竞赛问题,而无需做出不可能的未来预测。

尽管亚利桑那州抵制,但流域层面的划分足够可信,因为它解决了核心威胁。

当共享资源奖励先行者时,首先在更高层面进行划分,推迟细化分配,直到竞赛压力消失。

流域层面的划分立即消除了先发制人的压力:上游州不再因延误建设而损失任何东西,因为其区域总分配固定,与内部谁先使用无关。只有亚利桑那州拒绝批准该契约,围绕与加州的争议坚持了22年,直到1928年《博尔德峡谷工程法案》纳入额外保护,使其在流域框架下得以继续发展。

从这里,追溯依据

参考来源

  1. On its 100th birthday, the Colorado River Compact shows its age High Country News · hcn.org
  2. The Law of the River: Compact and Development Utah Division of Archives and Records Service · archives.utah.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