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9 2011 · FERC (Federal Energy Regulatory Commission) · Electricity / regulation
FERC 按发电商的电价,为峰值时用户没用掉的电付钱
问题
电网一年里的几次极端需求高峰,要么得让最贵的电厂开机,要么就得新建一年只用几小时的电厂
背景
在批发电市场里,每年那几小时极寒或极热会推高需求、超出廉价电厂的供给,电网被迫向最贵的发电商买电——而这一极端价格会定下整个市场的清算价,于是所有人都为这次飙升买单。建一座一年只运行几小时的尖峰电厂,是用荒谬的高价去换取可靠性;而禁止用电(限电、配额)惩罚的,恰恰是电网本要服务的那些家庭和工厂。
传统的条件反射是把需求当作既定物,只把供给当作可动的杠杆:要么多建发电,要么给用户限流。没有人想到,账本的另一面——需求——也可以是一种值得付钱的资源。
换别人会怎么做
两条显而易见的修法都打错了账本的那一面:要么建足能覆盖一年一遇峰值的发电(一件一年闲置363天的资产),要么在最糟的几小时里禁止或配给用电(惩罚的恰恰是需求支撑起电网经济性的那批用户)。两者都没法让峰值成本接近一个真实稀缺价该有的样貌。
他们看到了什么
FERC 把极端时段的电力视为有价的,而它的镜像——恰在电能最稀缺时少用电——是一项配得上电厂级报酬的服务。把缺席记作供给,并按同一清算价格结算。
那一手
FERC 745 号令(2011)要求组织化的批发电市场向需求响应付费——也就是在峰值削减用电的用户——按付给发电商的同一清算价格(Locational Marginal Price)支付,前提是净收益检验显示这笔支付能以更低的总价买到电。削减需求这个“缺席”,在结算中被重新记作如同供给增加了一样。
为什么管用
按发电的同一清算价格给需求削减定价,会改变每个参与者理性优化的目标:原本放着负荷不管的用户,如今为挪动它就能拿到一笔钱,于是市场自身的价格信号就把成千上万个灵活的小消费者,招成一座未建的尖峰电厂。又因为这笔支付被净收益检验把关——需求响应只在“付它的成本低于它在批发电价里省下的钱”时才被支付——该规则只会自我筛出确实降低总成本的削减,这正是市场层面的收益能经得起发电商“用户不过是不用而已”这类反对的原因。至于谁管什么(FERC 对州)的争议,由最高法院裁定,因为这项调整是批发电市场的一种结算操作,而不是对用户零售电价的改动。
值了多少
最高法院于2016年1月25日维持原判(FERC v. EPSA):需求响应能压低电价、提升可靠性——如今已在全美市场扎下根。
什么时候会失灵
它前提是市场本身能真为稀缺定价——峰值清算价真的反映边际电厂成本时,才有真实价差供需求响应去套利。若零售用户面对的是固定受管电价、既看不到也无法回应批发信号,或净收益检验被省略、需求响应无论有无收益都按全额清算价支付,这机制就会退化:可能为削减多付钱、压缩发电商赖以存续的利润空间,并抑制市场仍赖以为继的新建工程。它还假定用户真的有可挪动的负荷;一种无法推迟的用途,被付费闲置也一无所获。
后来呢
这一裁决正式确立:在一种市场设计里,“削减”和“发电”是可互换的资源;而补偿原则——一个需求侧的缺席按稀缺价支付,并须通过净收益检验——已扩散到全球的容量市场和需求响应项目,成为推迟新建尖峰电厂的标准工具。
资料来源
- [1]FERC v. EPSA (Stanford Law Review, Online)Stanford Law Review, 2016stanfordlawreview.org
- [2]Case Update: The Supreme Court Upholds FERC Order 745Guarini Center, NYU School of Law, 2016guarinicente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