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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库 · 产品与设计 · 产品决策 · 1905-1925

男孩的冰棍:冻在棒上的苏打水变成了冰棒

十一岁的弗兰克·埃珀森把苏打水和搅拌棒放在外面过夜;冻住的冰棒获得了专利、品牌,成为美国夏天的标配。

Popsicle

那一手

1905年一个冬天的夜晚,11岁的弗兰克·埃珀森在旧金山用苏打水粉和水调了一杯饮料,放在后门廊上,搅拌棒还插在里面。气温降到零下,第二天早上他发现水果味的饮料冻成了冰,牢牢粘在棒上——一份可以直接拿着吃的东西。他尝了一下,还给朋友们看,然后放在一边。

18年后,也就是1923年,埃珀森决定把这个意外商业化。他申请了专利,管它叫“Epsicle”,开始在加州阿拉米达的Neptune Beach游乐园卖。1924年他拿到专利,后来在孩子们的要求下改名叫Popsicle。一支卖5美分,用的是桦木棒。

这种形式打开了市场:带味、带色的冰在一个棒上,便宜、方便携带,不需要勺子和碗。专利下来6个月内,Good Humor公司就起诉,双方在1925年10月和解,Popsicle拿到了许可。同年晚些时候,埃珀森——按他自己的说法“身无分文”——把权利卖给了纽约的Joe Lowe公司,后者围绕这个产品建起了Popsicle Industries。

双棒冰棒(两支棒方便孩子分享)成了标配,品牌几经易手,直到1989年联合利华把美国的Popsicle业务并进旗下的Good Humor部门。如今,美国人每年要吃掉几亿支Popsicle。

为什么管用

  • 棒解决了弄脏的问题:不用碗和勺子的冰冻零食
  • 5美分的价格让它在海滩上成为日常冲动消费
  • 专利把意外变成了可拥有的知识产权
  • 许可和品牌所有权让这种形式超越了单个发明者,能够规模化
值了多少棒是把手——把意外变成商品侥幸得手

可以搬走什么

意外的产品需要可重复的包装:棒、名字、专利和价格把一个冻错的东西变成了人人能买的模式。

后来呢

Popsicle成为北美最知名的冷冻零食之一,自1989年起隶属于联合利华的Good Humor-Breyers部门,拥有几十种口味,Creamsicle和Fudgsicle也归其旗下。弗兰克·埃珀森活到89岁,亲眼看着自己门廊上的意外变成了国民品牌。

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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